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瑞安市潘岱学校学生午休管理规定
来源: 作者: 时间:2022-04-11 点击:

瑞安市潘岱学校学生午休管理规定

为了加强学校管理,维持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,提高学生午休质量,促进教学效率的提高,特制定本规定,

一、午休时间12:00—12:30。

二、午休管理责任人:午休值班教师。

三、午休具体要求:

1.午休期间,学生不得在教室外逗留,一律进教室午休,保持整个校园的安静。

2.午休时间学生一律不进行与午休无关的事情。

3.凡有特殊情况需外出的学生,需事先填写《中途离校申请单》由班主任签名递交门卫室方可离校,并注明返校时间。

四、午休值班教师岗位职责:

1.午休值班教师与值日教师安排相同,每天中午12:00准时到达所负责的楼层,并按照学校要求做好午休管理工作。

2.每天对中午学生在班休息人数进行清点登记,并认真填写午休巡查记录表,如遇重要情况及时告知班主任并向值班组长汇报。

3.午休期间,学生有特殊情况及时通知班主任、值班组长,并妥善处理。

4.午休期间,对所负责的楼层教室、厕所、书吧等重要场所加强巡视和管理。

5.在巡视过程中,对学生违纪现象要及时予以批评教育,情节严重者告知班主任,并联系家长共同教育。

五、班主任职责:

1.教育学生自觉遵守作息时间及午休规定,尊重并服从值班学生的管理。

2.每班精选一名学生负责管理本班午休学生纪律,午休管理学生每天中午12点左右,在教室黑板右下角写出班级未到学生姓名。

3.教育学生在午休期间不影响其他同学,不乱走动,有事及时向值班学生或午休管理老师反映。

4.班主任教师有责任协助午休管理教师及时批评教育,破坏午休纪律的学生。

 

 

 

瑞安市潘岱学校

2022年3月21日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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